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管理,維護實驗室秩序,保障實驗室人員的生命财産安全,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适用于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全體師生員工及實驗室使用者。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是實驗室管理的基本依據,所有實驗室人員必須遵守。
第四條實驗室管理員是本實驗室的管理者,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
第五條實驗室管理員應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識和實驗室管理經驗,能夠熟練操作實驗室設備和軟件,并能夠熟練處理實驗室突發事件。
第六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制定實驗室操作流程、應急預案、安全檢查工作計劃等相關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
第七條實驗室管理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規定,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
第八條實驗室管理應強化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管理,加強實驗室的安全防範和管理,保障實驗室的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第二章實驗室使用管理
第九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每天8:00 – 20:00,節假日根據實驗室管理員安排。
第十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必須事先向實驗室管理員預約使用時間和設備,并嚴格按照預約時間使用。
第十一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操作流程和規範,不得擅自改動實驗室設備和軟件設置,不得随意調整實驗室設備和軟件參數,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
第十二條實驗室使用人員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保持設備和軟件的完好性,不得故意損壞實驗室設備和軟件,不得非法複制、下載、上傳、傳播和存儲涉及版權、商業秘密等信息的文件和數據。
第十三條實驗室使用人員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保護個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非法獲取他人的個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利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攻擊、侵入、盜竊他人計算機系統和網絡。
第十四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在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保持實驗室内的安靜和整潔,不得在實驗室内吸煙、喝酒、吃東西,不得在實驗室内進行危險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儲和使用。
第十五條實驗室使用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的安全,發現實驗室安全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員。
第三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制定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定期對實驗室設備和軟件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确保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七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對實驗室設備和軟件進行定期備份和數據恢複,确保實驗室數據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十八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定期組織實驗室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實驗室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防範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九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建立實驗室應急預案,制定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對實驗室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預案準備,并組織實驗室人員進行演練。
第二十條實驗室使用人員發現實驗室安全問題,應當及時向實驗室管理員報告,協助實驗室管理員處理實驗室安全問題。
第二十一條實驗室使用人員應當配合實驗室管理員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不得阻礙實驗室管理員的工作,不得故意破壞實驗室安全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歸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所有。
附件1:
“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計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的安全和可靠性,制定本安全檢查工作計劃。
第二條本安全檢查工作計劃适用于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全體師生員工及實驗室使用者。
第三條本安全檢查工作計劃是實驗室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據,所有實驗室人員必須遵守。
第二章安全檢查内容和周期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檢查内容包括實驗室設備、軟件、網絡、電源、消防、安全标識、安全出口等方面。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檢查周期為每學期至少一次,重要設備和軟件應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
第三章安全檢查标準和流程
第六條實驗室安全檢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實驗室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
第七條實驗室安全檢查應當分為計劃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兩種方式,計劃檢查應當事先通知實驗室使用人員,并進行檢查記錄。
第八條實驗室安全檢查應當依照安全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及時進行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内報告安全檢查結果。
第九條實實驗室安全檢查結果應當由實驗室管理員進行審核和彙總,并及時通知實驗室使用人員。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安全檢查工作計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安全檢查工作計劃的解釋權歸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所有。
附件2:
“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操作流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實驗室操作,提高實驗室使用效率,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條本操作流程适用于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全體師生員工及實驗室使用者。
第三條本操作流程是實驗室操作的基本依據,所有實驗室人員必須遵守。
第二章實驗室使用操作流程
第四條實驗室使用人員應當事先向實驗室管理員預約使用時間和設備,并嚴格按照預約時間使用。
第五條實驗室使用人員進入實驗室時應當登記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學号、使用時間、使用設備等,以便實驗室管理員進行管理和統計。
第六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在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前,應當認真閱讀相關使用說明書,了解設備和軟件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第七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在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動設備和軟件設置,不得随意調整設備和軟件參數。
第八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在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保護個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非法獲取他人的個人信息和隐私,不得利用設備和軟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攻擊、侵入、盜竊他人計算機系統和網絡。
第九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在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保持設備和軟件的完好性,不得故意損壞實驗室設備和軟件,不得非法複制、下載、上傳、傳播和存儲涉及版權、商業秘密等信息的文件和數據。
第十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在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保持實驗室内的安靜和整潔,不得在實驗室内吸煙、喝酒、吃東西,不得在實驗室内進行危險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儲和使用。
第十一條實驗室使用人員在使用實驗室設備和軟件時,應當遵守實驗室管理員的管理規定和指導,如有不明之處應當及時向實驗室管理員咨詢。
第三章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維護操作流程
第十二條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維護應當由實驗室管理員負責,實驗室使用人員不得私自進行設備和軟件維護。
第十三條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維護工作應當按照設備和軟件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保證設備和軟件的正常使用和維護。
第十四條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維護工作應當定期進行,包括設備和軟件的清潔、檢查、維護、更新等工作。
第十五條實驗室設備和軟件維護工作應當記錄在設備和軟件維護記錄簿中,記錄維護日期、維護内容和維護人員等信息。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操作流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操作流程的解釋權歸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所有。
附件3:
“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應對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實驗室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本應急預案适用于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全體師生員工及實驗室使用者。
第三條本應急預案是實驗室管理的基本依據,所有實驗室人員必須遵守。
第二章應急準備工作
第四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根據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并組織實驗室人員進行應急演練。
第五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在實驗室内設立應急箱,存放應急物品,如急救藥品、防護用品、滅火器等。
第六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定期對應急物品進行檢查和更新,确保應急物品的質量和有效性。
第七條實驗室管理員應當建立應急聯系方式和應急信息發布渠道,确保應急信息及時發布和傳達。
第三章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
第八條實驗室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流程,組織實驗室人員疏散,盡可能避免火災擴大。同時應當報警并通知相關部門進行滅火。
第九條實驗室發生水災時,應當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如關閉水源、疏通管道等,避免水災擴大。
第十條實驗室發生電力故障時,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确保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同時應當通知相關維修人員進行檢修。
第十一條實驗室設備發生故障或失控時,應當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如停止使用、關閉設備、通知維修人員等。
第十二條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進行救護和處置,并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十三條實驗室受到自然災害、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的影響時,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撤離、疏散等,并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置和救援。
第四章應急演練和總結
第十四條實驗室應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的能力和效率。
第十五條實驗室應當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和總結,發現問題和不足,及時改進。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應急預案的解釋權歸金融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所有。